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1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2.2组织体系
2.3指挥机构职责
2.4专家组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3.2预防工作
3.3预警分级
3.4预警及措施
3.5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
4.4应急处置
4.5指挥与协调
4.6事件通报与新闻报道
4.7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5.2技术保障
5.3后勤保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保险
7附则
7.1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7.2沟通与协作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预案解释部门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我县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发生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县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周边邻省和地区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4级以上的核事故。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我县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我县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4)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
(5)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6)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使我县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对我县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破坏,或直接威胁我县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4)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
1.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众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
具体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5)相邻县、市的环境污染对我县造成环境危害的特大污染事故。
(6)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1.5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平战结合、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我县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5.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机制。
1.5.2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县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1.5.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1.5.4依靠科学、快速反应。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各环节紧密衔接,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快速、准确处置。
1.5.5加强监管,防微杜渐。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增强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感,使企业不断强化自身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处在良好运行状态和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县应急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环保局长、县安监局长、县政府办主任
成员: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地矿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
2.2组织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见下图。
2.3指挥机构职责
2.3.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督促各应急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2)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终止的建议。
(3)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4)决定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总结报告。
(7)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启动和终止的建议。
(2)传达县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
(3)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协调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
(5)负责应急期间情况通报。
(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环保局
拟定和提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计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协调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作联系制度;组成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建立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隐患预警技术档案;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相关部门的联系、传达、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直接组织或参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意见;参与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等。
(2)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各种险情的现场处置;负责丢失或被盗放射源的'侦查和追缴;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污染消除工作,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3)县财政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4)县安监局: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突发环境事件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应急救援工作。
(5)县交通局:组织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做好污染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6)县卫生局:做好伤员的救治,污染疏散区域人员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7)县水务局:负责水文监测,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水量、水质等水文资料,以利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控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保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水域的监测和调控工作,消除水域污染。
(8)县农业局:负责对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和外来物种入侵情况信息,对由此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按规定组织扑灭;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渔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参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9)县林业局:负责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监测,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情况信息。当突发环境事件对林业及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危害时,参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0)县国土局、地矿局:协助处理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向县指挥部提供灾害易发地有关情况的预测预报,避免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源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11)县气象局: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12)县建设局: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城市被损毁的给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13)县监察局:负责调查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14)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宣传普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知识,协调县环保局、县广电局等单位新闻及通报有关情况,积极、主动、正确地引导舆论,并向上级新闻单位提供有关信息。
2.4专家组
组建由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职责为:参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事件级别进行评估,对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3.1.1县环境监测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全县常规环境监测数据及污染源信息、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县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3.1.2突发环境事件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可能造成环境事件处理所需信息的监测,做好相关信息的接收、处理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可能造成环境事件或环境事件处理所需信息。
3.2预防工作
3.2.1开展污染物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县环保局负责对各类污染源的普查,掌握全县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3.2.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价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落实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编制应急预案,新、改、扩建项目凡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的,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编制环境风险评价篇章。
3.3预警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三级突发事件,即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黄色预警;二级突发事件,即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橙色预警;一级突发事件,即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由县应急委员会或报请上级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3.4预警及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预警,县政府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活动等保护措施。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5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报警服务系统及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反馈与确认系统等。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县人民政府、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4.1.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或县环境保护局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县环境保护局应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县人民政府应当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1.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报告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初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是指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1.3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
县应急指挥部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的信息机制,避免因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通告或召开新闻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4.2先期处置
4.2.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责任单位和县应急指挥要立即采取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4.2.2必要时迅速组织现场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3县环保局或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要组织人员和装备对事件发生地污染源实施监测、对有关信息汇总,进一步加强先期处置措施。
4.2.4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必要时要立即向毗邻县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发出请求支援信息。
4.2.5按照信息报告规定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3应急响应
4.3.1应急响应程序
Ⅳ级应急响应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3)组成咨询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组织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4)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4.3.2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超出县应急处置能力的要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4.3.2.1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由县应急指挥部采取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
4.3.2.2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或者可能发生时,县人民政府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或市环保局,请求市应急指挥部采取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服从市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4.3.2.3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或者可能发生时,县人民政府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或省环保局,请求省应急指挥部采取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服从省、市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4.3.2.4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或者可能发生时,县人民政府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或省环保局,请求省应急指挥部采取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并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服从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监测
县环保局组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水文、气象和地域等要素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等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4.2应急处理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等的特性,在县应急指挥部的决策下,坚持科学、快速、安全的原则,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消除危害。
(1)接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专家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必要时,组织污染区的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县应急指挥部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组织人员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2)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24小时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4.4.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4.4.4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水文、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5指挥与协调
4.5.1县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理。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各有关单位要立即派出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职责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同,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卫生、安监、建设、国土资源、地矿、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提供事发前的监管检查有关资料,为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提供保障。
4.5.2指挥和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6)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7)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受灾群众返乡时间。
4.6事件通报与新闻报道
4.6.1事件通报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应急相应的同时,应及时向毗邻或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相关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2)县相关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如果突发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籍人员,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不得擅自对外报道。
4.6.2新闻报道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环境保护局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4.7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4.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续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健康,确保环境不再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7.2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2)接到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向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4)由县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的事后评价,编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4.7.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状态宣布终止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维护和保养应急救援仪器和设备,补充必要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并加以改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环境保护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5.2技术保障
5.2.1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库
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5.2.2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
以现有环境监察队伍为基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人员组成。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常备重要力量,随时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事件发生地环保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
(2)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
(3)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技术措施;
(4)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5)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5.2.3培训和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5.3后勤保障
5.3.1物资储备
各有关部门根据要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
5.3.2装备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3.3经费保障
财政和计划部门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5.3.4社会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的专业教育,宣传环境应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环境事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件发生后,有关不部门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2保险
逐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保险机制。鼓励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办理有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7附则
7.1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报县政府批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
7.2沟通与协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与周边县市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国家公务员或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2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突发事故。 l.5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1能力,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环部、生产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指挥部:生产部。
2.3应急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2.3.1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1、制定、修改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3、发布和解除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命令;
4、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园区管委会、周围居民通报情况;5、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事故及总结经验教训。 2.3.2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具体负责抢险、抢修、医疗、抢救物资、供应、运输及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
3、安环部部长: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监测工作的指挥;
4、义务消防队长:负责检查现场周围火警、警戒、疏散工作的指挥;
5、办公室主任: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组织急救及后勤保障;
6、生产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及生产系统人员调配;
7、技术部部长: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临时性问题、事故的前期分析鉴定工作。
2.3.3应急救援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
1、通讯联络队:安环部、生产部专员、助理、调度员。负责人:生产部部长,负责各队联络;
3 2、抢险队:由事故发生所属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就近区域人员控制事故蔓延;
3、消防队:由公司义务消防队组成。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负责现场周围火警监察,并迅速组织人员连接消防带备用;
4、医疗救护队:由生产部抽调的事故部门以外的人员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责任。
5、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技术部负责。
6、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7、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公司安环部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实验室负责。
2.3.4其它部门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抢险人员调配及分工。
2、办公室负责卫生医疗、后勤保障、车辆调配、交通运输。
3、供应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
4、财务部负责应急资金保障。
5、其它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与防护。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本公司地处前江工业园区,周围无居民,无环境敏感点。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本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源,无固废和废气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 3.2预防工作
公司对全部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每位员工掌握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
氨水车间位于公司生产区西北位置,属于公司级甲类车间,3氨水车间有400 m氨水罐属本公司潜在环境污染事故源。氨水罐区四周建有1.3m高的封闭围堰,围堰内地面及墙面防腐防渗处理。氨水罐区正南方向是五金库房,东面是黄铁矿烧渣单元给料车间,北面是事故池和堆场。氨水罐为圆柱形储罐,共四个,每33个容积为120m。正常工况下,总储量为480 m。
氨水罐区实行专人巡检制度,重点检查管道、阀门和罐体是否有渗漏;氨水罐体每年检测强度和密封性能,确保罐体在使用寿命期内安全可靠;氨水罐出口安装紧急关闭阀(正常情况下常开),如有管道或阀门泄漏时,关闭紧急关闭阀,立即抢修管道和阀门。围堰西北南三侧各有一门消防栓,如发生泄漏事故,可打开消防栓对泄漏氨5水的挥发进行喷淋稀释和吸收挥发的氨气,喷淋水经围堰区内的导流沟进入事故池。
氨水生产的原料为无水液氨,液氨是有毒的,飞溅到皮肤上还会造成冻伤。氨气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对人体有危害。液氨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用槽车运输进厂,槽车每次运输量控制在20吨以内,货到即配制,厂区内不储存液氨,液氨槽车在厂区内停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
液氨配制氨水采用自动化吸氨器装置,吸氨器包括可把液氨汽化的汽化器,汽化器一端通过鹤管连接液氨槽车,另一端连接带冷却盘的配制罐;配制罐上设有液体密度计、液位计、温度计、纯水输送管、冷却水输送管。液氨卸车的鹤管及接头、阀门实行卸前和卸后双检,每次卸车时,卸前和卸后都要检查其强度、密封性参、连接可靠性。液氨槽车卸料口和吸氨器入口均有紧急关闭阀,一旦液氨卸车时发生泄漏,紧急关闭阀自动关闭。槽车卸车区有消防栓,区域四周建有导流沟,如发生泄漏事故,可打开消防栓对泄漏进行喷淋稀释和吸收挥发的氨气,喷淋水经卸车区四周的导流沟进入事故池。
3.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6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技术部实验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按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7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指挥和协调
4.3.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车间)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4.3.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请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8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应急监测
技术部化验室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4.6.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应急终止
4.7.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
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5.2装备保障
5.3通信保障
公司建立了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5.4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定期培训,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本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事故调查
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安环部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进行调查,属人为破坏时交司法部门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协助安全部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事故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证人员及公司财产安全。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3篇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加剧,环保事件的发生频率也日益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针对环保事件,各种机构和企业都应制定完善的“环保事件应急预案”,以保障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一、应急预案的意义
环保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各机构或企业提前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内容。对于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能够有效地进行应对,降低污染致害的损失。同时也可以保证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利益。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
制定环保事件应急预案,首先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确定突发事件可能的类型、起因、发生时的地点以及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环保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措施,并明确每个责任人的任务,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等环节。应急组织是按照预案要求成立的,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专业团队,组织和统筹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指挥负责应急行动的指挥、协调和决策,是应急组织的核心。应急救援是指救援人员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现场救援行动。应急处置是指针对环境污染事件实施各种处置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的危害。
四、应急预案的'改进
应急预案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环保事件的应急需要。可以通过实施应急演练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还要随时跟踪环境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保证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
总之,“环保事件应急预案”是各机构和企业在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时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地预防环保事件的发生和损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同时,随着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环保事件的不断变化。这是各机构和企业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必备措施,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4篇
油库是存储各种石化产品和燃料的地方,往往分布在城市周边或林区等人迹罕至之处。由于某种原因,如工人的操作疏忽、管道损坏、泄漏污染等等,会导致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这些污染和事故会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及其它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危害。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油库环保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油库环保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油库管理水平
建立油库环保应急预案,可提高油库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油库整体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2.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
油库环保应急预案能够提前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减少环境和人群的危害。通过预案的制定和训练,能够提高事故处置效率,减轻后果和损失。
3. 维护生态环境
油库环保应急预案保障了生态环境和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使预案执行过程中受到的干扰和影响最小化,可以减少环境事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5篇
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1.3.公司车管科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第二章 对驾驶员的要求
2.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积极作好驾驶工作,争当优秀驾驶员。 2.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2.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2.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相关证件有: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税务证、养路费证、保险证、尾气检测证、货运
基金单、车辆购置费证、运管费证及有关部门责令核发的其他证件。
2.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2.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2.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2.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第三章 砼运输车生产管理制度
3.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运砼任务。
3.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
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3.遵守砼施工规范
3.3.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3.3.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实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合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3.3.运送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人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3.3.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3.3.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3.3.6.运送砼接近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3.4.要求司机认真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
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3.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因接料口偏斜或大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3.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 、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 、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 、需要注意的事项。
驾驶员处罚规定附表
第四章、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4.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4.1.1.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4.1.2.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2%罚款。 4.1.3.造成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0%罚款。 4.1.4.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4.1.5.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4.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实习工资。
4.3.评比“红旗设备”、“优秀驾驶(操作)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全驾驶考核作为评定年终奖项的重要参考),年终评选公司“优秀驾驶(操作)员”1名,一次性奖励400元,评选“红旗设备”3辆(台套),一次性奖励200元/辆(台套)。
4.3.1.评选办法:年终评选根据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红旗设备”奖,然后从获得“红旗设备”奖的驾驶员中评选“优秀驾驶(操作)员”。
4.3.2.年综合评定成绩由设备保养定检成绩、公司领导对生产运输职工的年终评议组成。所有评比均以评检表格的形式评定成
绩,满分分值100分。设备保养维护评检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60 %、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年终评议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40 %。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6篇
活动宗旨:
唤起公众环保意识,提倡生态生活理念,共同参与、建设生态城市;
爱海、养海、护海,拥有清洁的海洋环境;
清洁石狮,建设清新、美丽、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宣传志愿者精神,提高环保认识和自学行动
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珍惜家园
活动区域:
海洋环境:黄金海岸
生态环境:“世遗”申报点——姑嫂塔、六胜塔、林銮渡
社区环境:九二路、社区(凤里、湖滨各一)
活动安排
我们将与环保局、电视台、报社、及社区服务组织紧密合作,使这一活动得以大力推广。我们将再次发动上千名的青年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及外来劳工也能踊跃参与。
此次活动由四部分组成:
环保宣传:制作、播出电视环保公益广告;在石狮入口处设置“清除白色垃圾”大型公益广告牌。
清洁环境:清洁黄金海岸,把黄金海岸沙滩上的废弃物、凌乱石头清理掉,并清除浅海上的不洁飘浮物,还黄金海岸“黄金”面目;清洁姑嫂塔、六胜塔、林銮渡周边环境。
植绿行动:在姑嫂塔、六胜塔、林銮渡周围植下风景树木,美化、绿化环境。
清除白色污染:在九二路及社区清除白色污染,劝阻、杜绝使用原材料为不可降解塑料的快餐盒。
天天环保,谢谢配合,请从以下小事做起:
1、随手关闭水龙头
2、不用、少用一次性筷子
3、不乱扔废弃物,回收废旧电池
4、买菜、购物多用布袋
为白银市建设两型社会、开展节能环保活动做些什么?
3、各班级出一期以“环保节能”为主题的墙报,评比时间:11月8日。利用墙报、宣传栏等设立“环保节能金点子”专栏,收集“环保节能金点子”。
4、为了增强学生的环境意识,大队部将专门设立“环保章”,要求一二年级做到“两个一”,知道“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会做一件环保事(收集废电池等)。三年级做到“三个一”,会讲一个环保小故事。四年级做到“四个一”,会编一份环保小报,每班上交三张环保小报。五年级做到“五个一”,会做一件变废为宝的小制作,如:食品包装盒、可乐罐、饮料瓶、塑料瓶盖等等,制作具有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功能的小设计、小发明、小作品,从中挑选出构思新颖、精巧美观的`作品上交行政办公室。六年级做到“六个一”,写一篇节能环保的作文,每班上交三篇。期末考章一次,及时表彰,鼓励表现突出的学生和中队,授予“环保小卫士”“环保小天使”、“环保特色中队”的光荣称号。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7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环保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众多环保问题中,印刷行业也在逐渐引起重视。为了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生态环境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印刷企业制定和实施“印刷环保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意义
印刷环保应急预案是印刷企业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环境保护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一套应急预案。它是指企业为了规范企业行为,防范生态恶化,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在印刷过程中,出现生态环境事故后的急救、应变和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一套措施和预处理方案。
通过制定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问题的重要性,加强环保法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此外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环境污染,降低环境污染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减轻印刷企业和社会的损失
二、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制定
1、明确目标和任务: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和社会的损失。在制定过程中,必须明确定义企业应该实现的任务,确保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效力、权威性以及实际可操作性。
2、建设环境监控体系: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建设的核心要素是环境监控体系。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控体系,通过监控环境变化,及时预警,制定相应措施以降低风险。
3、制定预案方案: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应该根据企业的印刷产品类型和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案方案。预案的制定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最新的环境科技,系统梳理印刷企业内部的流程,结合实际生产需求制订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案。
4、培训人员和模拟演练:亲自参与应急演练和反复培训可以加强员工的首要责任意识和应对危险事件的能力,提高演练时的操作效率和应急方案的完善。
三、印刷环保应急预案的执行
1、加强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知识,熟悉应急预案和各种情况下的操作流程。
2、保持环境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进行环境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现象。
3、合理分配人员职责,并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应急体系中的作用。
4、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计划,应急方案必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时间及情况,应急流程应该准确明确。同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总之,印刷企业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角色,通过制定印刷环保应急预案,印刷企业可以加强环保意识,合理调配资源,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环保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秩序和人民生命安全。
环保的应急预案 第8篇
环保应急预案砖厂是指为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的一系列预防、处置应急措施的工厂。在现代社会中,环保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其可以有效的降低环境事故的危害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环保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素是根据生产过程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重点聚焦于预防、控制和处置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在砖厂中,预案负责人应该深入生产现场,全面了解砖厂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然后提出相应措施,并把这些措施贯彻落实到生产之中,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安全和环保。
砖厂中应该实行24小时制的值守管理,确保各项设备及设施的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预案还包括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的处置和应对。
在砖厂生产中,环保应急预案的紧急处理程序应该包括了对社会大众的通告和信息发布。在砖厂环境出现突发事件时,预案的负责人需要立刻组织第一时间救援并将相关流程通知当地居民。此外,预案负责人还应该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及时地发布信息和通知相关方。
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砖厂还应该加强对环境标准的计量监测和报告工作。针对砖厂的各项污染指标,应该严格监管,明确监管政策和措施,并把这些信息上报到政府监测部门及当地社会公共管理机构。
作为环保应急预案的一部分,砖厂还应该向员工和居民发布安全、环保知识,让他们了解生产过程,减少人员误操作,保证生产和人员的安全。在制定环保应急预案的过程中,企业还应该合理安排人员工作,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整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此外,砖厂在生产过程中应该监控排放的气体、废水等污染物质的达标情况,以便调整和完善环保应急预案。
最后,砖厂要注意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如定期组织演练,修正预案信息、制度等,确保在危机出现时能有实效性的处置。
总之,环保应急预案是现代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的一道重要保障。砖厂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推进,确保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同时,要及时公布信息,对监管部门及当地居民公开透明,让社会大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