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劳务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榆阳区青云乡宣沟慧民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无偿提供水、电、泥土、煤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工作宿舍、灶具、防雨设备(如塑料布、雨衣、雨鞋等),一切使用工具,交给乙方使用,且登记造册丢失后要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
3、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丢失的工具和故意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甲方在生产前,生产中所需修建、培修、扩建时所需零工由甲方负责。
5、成品转由甲方出售,一但发现甲乙各方偷卖没记量的红砖后加倍处罚。
6、窑内五批以内焦砖由乙方处理,五批以上由甲方承担。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即 年3月至20x市工资标准:每月1300元。不提供保险及其它任何费用。
⒉乙方的.劳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起止时间为当月的1日至30(31)日止,次月二十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务费。
三、其他事项
⒈劳务协议期限未到,乙方人员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待甲方找到替换人员后,才可结算工资离开学校。 对于未经许可而退场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扣除其前一个月的工资。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视具体情况扣发其尚未支付的工资。
⑴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⑵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⑶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仍无改正的。
⑷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⒊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⑵甲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到本工作结束,劳务费结算并支付完毕后该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般的劳务合同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合作,促进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安排乙方学生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协助乙方安排学生就业。
二、安置就业人数根据用人单位意向及乙方提供学员具体情况由双方商定。
三、乙方同意付给甲方就业安置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男生_______________元/人,女生_______________元/人,按实际进厂人数计算,在乙方学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当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①为乙方介绍合法的用人单位;
②为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用工信息;
③协助乙方办理学员到达用人单位所在地进厂之前的生活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保证符合条件的学员及时妥善安置进厂,不服从安置的除外;
⑤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录用学员进厂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①如实宣传招工信息,推荐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员报名,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②在约定时间将学员带到约定地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学员的组织面试、体检、录用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应加强学员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因学员违纪违法、植自离厂或被厂方辞退的由乙方学员承担。
④如约支付甲方相关服务费,与甲方共同做好学生就业安置、跟踪服务工作。
五、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
1.故意欺诈对方,并造成对方严重影响的;
2.无故毁约,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的;
3.乙方违约拒不付给甲方应付费用的。
六、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般的劳务合同 第3篇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保定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朝阳区20xx年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五标段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图纸中全部施工项目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美景东方小区、紫南北区、世纪东方、欢乐园等小区内入户热计量设备的安装、楼栋热计量设备的安装、锅炉房余热回收系统安装、换热站热平衡、气候补偿器的安装、变频器安装等。
3、工程地点:朝阳区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20xx年 08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1月 20 日
总日历天数为: 92天
6、劳务作业人数: 150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8 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 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