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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6-09-02 09:24:01文秘文档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1.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熟悉并掌握车间内可能存在或会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及灭火方法。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四、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五、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七、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八、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九、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其他要求。

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1、生产部长安全职责制

  2、生产组长安全职责制

  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职责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职责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进取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坚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坚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进取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贴合设计要求,贴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

  4、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7、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8、 行车作业应严格按照行车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斜拉、歪吊灯违规行为。严禁在行车操作室内瞌睡、玩手机、干私活及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2、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3、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4、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5、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车间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年终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16、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故应急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5.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x厂x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经采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该管理制度,望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制定目的:规范xx厂x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车间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制定的原则:科学、规范、有效,促进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安全管理职责

  车间正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各工段(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6.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1、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防尘防毒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具。

  2、严格按品质部规定的《质量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

  3、严格按照《气粉车间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使原料混合粉碎达到最佳效果、确保质量。

  4、所有设备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故障或违章操作。

  5、生产过程中、气粉工、qa、车间主任相互配合、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保持车间整齐统一、干净卫生、严禁粉尘飞扬、轻拿轻放、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7、每班养成、下班做到事毕料净、不留余料、上班前检查是否有上班余料、发现余料及时向质检人员或车间主任汇报、解决处理。

  8、下班时及时关闭车间电源(机器、抽风机、电灯等)、门窗。

  9、各班长应尽职尽责、带领本班员工高效、优质、安全完成任务。

  10、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杜绝浪费、节约能源。

  11、严禁携带车间任何物品、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7.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是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三是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二是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8.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保证广大职工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储运,促进生产的发展。每位员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三不伤害”。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的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装置,不随便动用他人负责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给排水车间全体员工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全体员工应遵守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劳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工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不栓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 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9.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篇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车间能安全进行生产,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安全防火,特制度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

  3 定义

  无

  4

  4.1本制度由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班长负责整个车间用电及设备的运转状态的检查,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检查及管理;对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2电工负责车间安全用电及电器设施的检查、检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3维修工负责车间设备的传动、运转状态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4主机手负责机台的电、机的检查,负责监督操作工的安全生产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指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5包装管理负责整个车间的车间防护、包装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监督;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6生产部经理负责整个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5流程

  无

  6内容

  6.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班长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学习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6.3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每月由生产部会同各车间、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做出处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产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准穿西服、打领带和无衣扣上班。

  6.4.3操作工不准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准单独操作机台,必须在其师傅的指导下操作。

  6.4.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6.4.6维修或调整设备时,必须停机进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

  6.4.7在准备操作机台时,必须检查机台前后是否有人在维修或调速设备。

  6.4.8有急停装置的,维修时必须将包停关掉。

  6.4.9开机前应事先口头通知,并得到回答后才能开机。

  6.4.10维修完后,应立即将相应的防护门、罩关好。

  6.4.11生产部、各班组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讲解。

  6.4.12电气维修电工负责,维修时应将相应电源关掉,小心触电。

  6.4.13在维修清洗胶机部分时,应注意先将气压关掉,防止被烫伤。

  6.4.14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的宣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员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设备安全:

  6.5.1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5.2应使用正确的维修方法,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6.5.3维修使用后的工具不能放在设备上,以免震动掉下一将设备卡坏。

  6.5.4要注意设备的声音、气味或温开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就及时停机,进行检修。

  6.5.5应经常检查传动件的润滑状况。

  6.5.6经常给差动箱、调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严禁在设备上放其它杂物。

  6.5.8维修或设备的大型调整与搬迁,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人员被设备受伤或设备补摔坏。

  6.5.9定期对操作工作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或带入火种。

  6.6.2保持车间的'环境卫生,减少易燃烧物。

  6.6.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的接线状况,以免电机单相或短路。在车间使用电焊或氧焊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6.4设备在预热间,必须有人负责,以免出现开温异常,导致将周围的材料引燃。导致火灾。

  6.6.5离开车间前必须关掉车间的所有电源。

  6.6.6小包压口人员在离开机台时,必须关掉小包机电源,以免将台板上的产品引燃。

  6.6.7定期对各机台的电路进行检查。

  6.6.8定期对操作工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6.6.9生产车间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灭火器台帐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冲装、更换,以保证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温:

  6.7.1车间必须在每年夏季的高温到来之前作好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证生产人员安全度过高温。

  6.7.2提前准备好防暑降温的药品;

  6.7.3每天安排凉水、糖醋水的配制;

  6.7.4加强车间降热设备的检查,确保车间通风降温;

  6.7.5加强对员工的防暑知识的教育;

  6.7.6加强对现场的观察,发现员工不舒服应及时处理。

  6.8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吸取教训,以利整改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觉悟。

  7相关文件

  7.1《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

  7.2《灭火器台帐表》

  8表单

  8.1车间生产安全检查记录

10.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篇

  1、系上布袋同时检查布袋有无破裂和小孔,如有必须修理。装上喷枪,喷枪的喷咀要垂直于原料容器底,将原料容器及喷雾室旋入对正,接通蒸汽。

  2、启动空气压缩机及电柜电源开关,启动控制面板上的总电源开关,按下容器升按钮,升起原料容器及喷雾室,待辅风入口对接完备(听到铛的声响后)按下程序按钮及干燥按钮,打开热风门及辅风门,依次按下鼓风机启动按钮、加热按钮、主加热按钮、辅加热按钮。使机器空载运转5~10分钟,观察压缩空气表(1)和表(2)(略)的压强是否达到雾化的要求,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

  3、上述操作后如果无异常情况,按鼓风机停按钮使鼓风机停机,按下容器降按钮,使原料容器降下,将事先称量好的辅料倒入原料容器,升上容器,启动鼓风机,对原辅料进行预热。

  4、当物料达到所需温度后,按下喷雾按钮,调节至所需的喷雾速度喷入事先加热并过滤好的药液。

  5、在喷雾过程中通过原料容器两侧的视孔及取样口随时观察喷雾的情况,并随时调整喷雾、干燥、鼓噪之间的转换,保持物料的流动性。

  6、当定量的药液喷完后应加入少许的温水再喷雾,以便对输液泵,输液管及喷枪进行清洗,避免喷枪出现阻塞现象。保持机器处于干燥状态15~20分钟,使颗粒充分干燥。

  7、关掉鼓风机、辅风机及程序按钮、各种加热按钮,降下原料容器,将制成的`颗粒过筛、装桶、称重、贴签。

  8、彻底清洗设备的内、外部及喷枪、布袋及输液管,准备下次再用。

  注意事项:

  1、严禁鼓风机未停或程序未关的情况下对机器内部进行修理。

  2、在容器升降过程中严禁将手指伸入容器底部及原料容器与喷雾室之间的`空隙中。

11.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对本班组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在车间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或决定,并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

  2、根据班组特点,不断修改完善班组安全管理细则,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按照规定,组织班组职工抓好班前5分钟、安全活动日、反“三违”、“查隐患”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教育职工熟悉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提高危害因素辨识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上级和厂部的要求,组织职工参与“特殊时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总结安全生产过程中经验与教训。

1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s管理要求执行。

  2、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3、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痪。

  5、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6、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元/次。

  7、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8、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9、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10、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11、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12、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五、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六、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七、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1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1、天车工上车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酒后上车。

  2、上车后仔细检查天车各部件的状况,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开车,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排除,不许设备带病运行。

  3、同一厂房内有多台天车运行时,禁止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起重前应先试吊,如吊物倾斜应重新捆绑,开车前应发出铃声,吊物不得从人头顶越过,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

  4、天车启动前应发出警铃信号,在运行中禁止检查和修理,小车和桥架禁止站人,天车上应放置灭火器。

  5、在起吊运重物时,吊物必须超过地面障碍物,禁止歪拉斜吊,不允许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许吊物从人头顶上通过,被吊物上禁止站人。

  6、天车运行时,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防止造成事故。

  7、工具器物必须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放在天车桥架和小车上。

  8、天车在开动时应逐档启动,使天车平稳,决不允许突奔,在下降时应将控制器放到最后一挡,防止重物下将,在停车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

  9、天车运行时不允许打倒车,需要换方向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车平稳后,方可反向运行(危险时例外)各机构一律不允许利用行程开关停车。

  10、在工作中,应服从地面挂钩人员的指挥,应熟练地将三个控制器配合好,不允许两人操作一台天车以免误会发生意外。

  11、在更换阳极时,起落速度要平稳,以免碰坏设备或烧伤职工。

  12、在起吊重物时必须聚精会神等吊挂放稳后发,方可动车。

  13、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前方有一台天车停留,让道时应提前减速,以免冲撞,不允许撞车。

  14、同一跨度有两台以上天车工作时,天车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米。

  15、吊物件时应注意保持钢丝绳垂直,翻物件时不允许大于50的.歪拉斜吊,更不允许用小车牵引地面车辆。

  16、被吊物的重量大于天车额定负荷的50%时,要一个机构一个机构地开动,不允许同时三机构开动。

  17、吊运重物间或液体金属时,吊起0。5米左右要试验起动升降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单制动的天车不能吊运液体金属起升机构有负荷时,不准制动器进行调整。

  18、在吊重物时,当重物放到最低处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5圈。

  19、用两根绳吊运物体时,钢丝绳张开角度大于60°,则每根钢丝绳都应在物体上缠一圈,若张开角度大于120°,则不能吊运。

  20、用两台天车抬物体时,应使其承载均匀起升机构钢丝绳应尽量保持垂直,工作时两台天车的相应机构应“同步”,并且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要有专人指挥,不允许两抬天车翻转。

  21、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天车工理解不一致时,天车工应发出询问信号,在确认指挥人员信号和指挥意图时一致时方可开车。

  22、天车工离开操作室时,应检查控制器时应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归到零位,并断开配电盘的刀闸。

  23、天车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天车工必须配备有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24、天车的擦、洗、润滑、检修天车时必须停车后并切断天车的总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警示牌。

  25、天车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天车工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

  26、严禁一个天车工操作两台天车。

  27、工作完毕后天车必须停回原位,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最后切断总电源。

  28、做好当班运行纪录将天车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如实纪录并反映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