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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蜜蜂

字数:300字点击:时间:2023-06-10

大战蜜蜂(第一篇)

  蜜蜂的社会,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每一只蜜蜂都在为着自己的族群工作着、奋斗着。全,由无数个一构成,没有这些一,就不会有“全”的诞生;而一由全管辖,合理使用个体的能力,没有了全,一也不复存在。

  有人说:“最重要的一个词量‘我们’,最不重要的词是‘我’。”在一个集体中,自我发挥出的能力效果远超个人的行动。在混沌初开的上古,茹毛饮血的祖先会团结在一起,集体狩猎,集体劳作,集体休息,这样,人类的文明火种渐渐放出光芒,世界也迎来新的纪元。正是因为紧紧抓住“我们”的概念,一个一个愚昧无知的类人猿成为世界的主宰,可见,只有将“我”放入“我们”之中,才能产生更强的力量。

  而一旦失去了对“我们”的把握,拥有智慧的人们也会变得疯狂无知。苏格拉底认为:只有拥有智慧的人才是万物的尺度。古希腊雅典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了“多数人”的暴政,哲学先贤苏格拉底也被投票判为死刑。雅典民主并不是“我们”的体现,只是一群沙丁鱼般的人被网驱赶着,挥霍手中的权利。他们只明白“我”是多么重要,而未曾从大“我”从社会审视自己的行为。

  一群蜜蜂可以构建令人类学家、建筑学大师都叹为观止的社会形态,而明末祸乱朝堂的东林党人,却将一己之私置于国家与社会之上,致使清军踏马中原。由此观之,清楚地区分“我”与“我们”的关系,是国家强盛、民族强大的“源头活水”。

  毕淑敏在台湾社会局面渐显乱象,人心浮动之际,发表《我很重要》,呼吁每个台湾人共建美好家园。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在呼吁小我意识,也是在呼唤大我的存在;不仅是我很重要,更是想说我们很重要。把整个社会整个国家作为自己家里被人践踏一样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毕淑敏想说的,也是每个个体为了全体而应该做的。

  “宁做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是啊,与其做一个在象牙塔中碌碌无为的书生,倒不如为了国家豁出性命。现在不需要我们的性命来为国家为民族做什么,就应该做蜂群中那一只工蜂,默默建设,而到了某一天,追逐倾巢的蜂群,用自己的“尾针”,搏出族群的一个未来。

大战蜜蜂(第二篇)

  老师布置星期六的作业是做一个动物头饰,参加运动会的入场式。我想做一个小蜜蜂头饰,准备了以下材料:三张不同颜色的卡纸,一瓶亮粉,一瓶胶水,一张水晶贴。

  我带着好心情来到书房,把材料放在书桌上,哼上一支小曲开始了工作。我先在蓝色卡纸上画了一个圆,不过我觉得大了,就改小了一些。接着在绿色卡纸上画了一个比刚才略微大一点的圆,最后在粉色卡纸上画了一个最大的圆。我又用勾线笔,把那三个圆勾了一下边,美术老师说过勾过时要与原来的线相吻合,千万不能勾出了格,不然就前功尽弃了。我屏住呼吸,用勾线笔把三个圆勾好边,才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是要剪,相比勾边,剪更重要,剪刀停一下,就会在那个地方留下细齿,摸起来粗粗的,也不好看。我再一次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尽量一刀就剪完,三个圆全部落到了桌上,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我本想用粉色的卡纸做翅膀,可后来一想:翅膀应该是透明的,就改用白色的卡纸了。绿色卡纸剩得多一点,就用来做戴头饰的圈。

  最后要做的是粘贴和装饰。粘贴倒是很容易,把三个圆从小到大粘成一串,蓝色的头,绿色的身子,粉色的尾部,白色的翅膀,我五分钟就完成了,可这装饰,怎么弄呢?我先用黑笔在蓝色的头部画出眼睛、鼻子和嘴巴,有点像了。我又在翅膀上撒下亮粉,撒亮粉的过程中,我尽量撒得均匀一些,翅膀到处都亮晶晶的,很好看。最后我在头饰外围贴了一圈水晶贴,蜜蜂马上变得珠光宝气,令人好不喜欢。

  我戴上看了看,嗯,还不错,我是一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蜜蜂。想到运动会那天,戴着它走在运动场上,神气十足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战蜜蜂(第三篇)

  昆虫中谁最勤劳?这不容置疑,宝位一定非“小蜜蜂”莫属。谈起蜜蜂,以前,我总是特别讨厌,特别害怕它。我讨厌它那让人心烦的“嗡嗡声”,害怕它蛰我。但现在,我知道了蜂蜜的来源,那香甜的蜂蜜真好吃啊!于是,我便喜欢蜜蜂了。

  一次星期天,我和妈妈上山采菜。山上真是美啊!茂密的树木,和暖的阳光透过树叶与树叶之间的缝隙照到大地上。绽放着的花朵的清香扑鼻而来,招来各色各样的小蝴蝶。当我们走到山脚下,我耳边就出现:“嗡嗡嗡”的叫声,顺着声音,我看见了许多蜜蜂在盛开的野花上徘徊。

  这些蜜蜂在花心上找来找去,好像在寻找花蜜在哪个位置。我虽然还看不清它是怎样采蜜的,但是我想:“应该像我们用吸管喝饮料一样吧。”

  我走近一步,仔细观察:只见蜜蜂在半空中缓缓落在花瓣上,用它那细小的前足“站”在那儿,用嘴把花朵小心翼翼地弄上来,慢慢地,它吸着花粉和花蜜,吸进去的东西再从嘴部传到背部的“小袋子里”。就这样,蜜蜂从这朵花到那朵花在整座山上窜来窜去,一朵一朵的吸着花粉。然后吸过两三朵后,它会将已经采过蜜的花重新细致地再采集一遍,它动作轻盈持续。欣赏蜜蜂采蜜,可以说是一种美的享受。

  就这样辛辛苦苦,蜜蜂们才酿成了我们现在吃的蜂蜜。

  我亲眼目睹了蜜蜂勤劳采蜜的过程,不得不说:“蜜蜂是多可爱的小生命啊!对人无所求,给人的却是极好的东西。蜜蜂是在酿蜜,又是在酿造生活;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人类酿造最甜的生活。蜜蜂是渺小的,蜜蜂却又多么高尚啊!”。它们的这种精神鼓舞了我,以后我也要勤奋学习,做出一番大事业,酿出自己成功的“蜜”,贡献给祖国和人民!

大战蜜蜂(第四篇)

  今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发现家里来了一只会飞的不速之客,那就是一只又大又丑的蜜蜂,它有一张比猫头鹰还要难看的脸,有一个胖胖的大肚子,屁股后面还长着一根又长又细的针。

  这只蜜蜂在家里乱飞,时而停在窗户上,时而在我头上打转,我又生气又害怕,真想一巴掌把它拍死。但是它有尖尖的刺,要是我跟它决赛的话,它会把尖刺戳到我手里的,我可是非常怕痛的。我想了想,还是拿了武器――晾衣竿,决定和它对战几个回合。

  第一回合:它停在窗户边缘,我拿着晾衣竿刺向它圆圆的大肚子,蜜蜂好像有感应似的,突然起飞了,我扑了空;第二回合:我凌空乱舞,蜜蜂时而直线下降,时而旋转,我根本打不着。第三回合:它不跟我斗了,直接飞出了窗外。我也算是出了一口气。

大战蜜蜂(第五篇)

  一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不是睡在床上,而是睡在蜂巢里,周围还有许多小蜜蜂。

  这时,一只小蜜蜂飞了过来,招呼我们去采蜜。我一看天空,还黑漆漆的,天都还没有完全亮吧!看到其他已经整装待发的蜜蜂们,平时很懒的我也立刻精神起来,准备跟着它们去采蜜。

  我们整齐地排着队伍向花海前进。到了花海,我们便立即集散,各自采蜜了。我先找了一朵粉色的花儿,将那带有毛的手深入花中。随着采集的花蜜越来越多,我开始感到身体很重,我的翅膀更加吃力地拍了起来。好不容易一日又一日地把蜂巢装满了,可是采蜜人却把我们的蜂巢拿走了。这可都是我的心血啊!

  我的心痛到不行,因为采蜜而僵硬的手也开始颤抖。这时候,我听到了熟悉的闹钟声,啊,原来是一个梦啊!

大战蜜蜂(第六篇)

  在大森林里,有一只叫爱丽的小蜜蜂,它有一座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很多花:郁金香、腊梅、迎春花、菊花、荷花……应有尽有,绚丽多彩。

  爱丽种的花总有一股独特的香味,这种香味还可以治病呢!比如兔子大婶生病了,爱丽送了一束腊梅给兔子大婶,兔子大婶天天闻着这种彩虹般的味道,不出几天病就好了。这可是大新闻啊!动物小镇立马就沸腾了,大家都在猜测为什么爱丽种的花会这么神奇,而那些好事的记者也没有闲着,整天一窝蜂地去采访爱丽,可每次都会被爱丽挡在门外。

  有一天,爱丽去好朋友棕熊记者巴顿家里做客。吃饭时巴顿又问爱丽花的事情。爱丽看在巴顿的面子上,这才讲出了其中的奥秘。

  原来,有一天爱丽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只受伤的小精灵。爱丽天性善良,看到伤痕累累的小精灵想也没想就把它带回了家。爱丽精心地帮小精灵包扎了伤口,还把辛苦采集的花蜜给小精灵吃了一大半,这可是爱丽整个冬天的粮食啊!小精灵吃完对爱丽说:“谢谢,你真是个好人,我送你两样东西吧!”说完,小精灵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水壶和一包花种来。水壶有七彩的颜色,花种并没有标明是什么花。接着小精灵讲了这两种东西的用法。这包花种里的种子是永远用不完的,你只要取出一粒种子,捧着它虔诚地许愿说:“我想要种什么花。”再把它埋在泥土里,就会长出这种花。无论在水壶里装上什么水,都会变成彩虹的颜色。这种水可以让发了芽的小花加快成长的速度,还能使花儿散发出彩虹一样的香味,这种香味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最神奇的是竟然还可以治病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花香可以治兔子大婶的病呢!爱丽走后,巴顿想打电话给森林电视台。为什么?这可是抢手的好新闻呀!靠这个,巴顿可以领一大笔奖金呢!但他没有,因为跟金钱比起来,还是友谊比较重要。

  后来爱丽开了一家花店,店门前总是挤满了来买花的动物。没过几年,爱丽就从一只默默无闻的小蜜蜂成了大明星。巴顿也成了动物小镇最出名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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