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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的长衫

字数:550字点击:时间:2023-07-13

孔乙己的长衫(第一篇)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是夹在短衣帮和穿长衫之间的不伦不类者。他经济地位低下,是穷苦的劳动者,但却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又没有资格与穿长衫的平起平坐,只好穿起了他那破旧不堪的长衫,摆出一份读书人的臭架子,一出场就排出了九文大钱,使他无不透露出一股虚荣,穷酸气来,反映了他的经济地位和思想意识的矛盾。

  长衫中有着孔乙己辉煌的过去,放弃了它就等于放弃了读书人的架子,尊严,气节和思想,孔乙己虽然没有中举,但他可能认为自己只是像没中举的范进一样,就继续穿着长衫。尽管长衫又脏又破又烂,这依然是孔乙己受过教育的体现,当他在别人面前出现时也好体现他是个读书人,虽然没人把他当人看。

  长衫还寄托着孔乙己对未来的美好梦想——成为举人。孔乙己可谓还算乐观,积极向前看。他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中举,就经常闲的没事跑到别人家偷点东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丁举人家偷,但偷的是啥?是书。偷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中举,不枉费自己的长衫。所以,孔乙己的长衫体现了孔乙己白日做梦的幻想,是阴魂不散的。

  被孔乙己当成宝贝似的长衫终于还是没有逃离被脱下来的下场。脱下的第一种可能:长衫太长,打折了腿后会拖在地上,拖个一两天可能就被地上的小石子撕得支离破碎,还有种斯文扫地的感觉,无奈之下孔乙己脱掉了长衫。第二种可能:孔乙己腿折了,这辈子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他就像一根倒塌的柱子,随之倒下的还有他的梦想,尊严,看到长衫就会想到自己曾经的辉煌,而自己却已无法实现梦现,就怀着莫大的悲伤,遗憾脱下了长衫。

  孔乙己的长衫,作为对孔乙己性格描写的点睛之笔,不仅充分体现了孔乙己迂腐无能,自欺欺人的特点,还成功反映了当时思想的麻木腐朽以及世态的炎凉。

孔乙己的长衫(第二篇)

  孔乙己后传作文(第一篇)

  风吹着树上枯叶,枯叶落得满地都是。时至深秋,天气骤冷,街上一片冷清,时不时有几个短衣帮收工回家。

  一片树叶飘到一个角落里,落在一个破烂的夹袄上。破夹袄忽然抖了抖,从里面伸出一个满头蓬发的人,他的身材看上去很高大,可是却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苍白的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他的嘴唇干裂开来,时不时地咕哝几句,许是很久没有进食了吧!

  半天过去了,他只前进了不过十来步。又过了一会,他终于爬到了临近的巷子里。他爬到了一户人家门前,艰难地举起肮脏的左手,轻轻地敲着小木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瘦弱的男人打开了门,低头看见了趴在地上的孔乙己,随口骂道:“你个臭叫花,在我家门前干什么?滚,!”孔乙己听到了那人的声音,就开口发出了低哑的声音:“求,求求你,行行好,给,给我点吃的吧!”男人听了,更加生气了,接着大声吼道:“你个臭要饭的,我自己家都快没有吃的了,哪有多余的饭给你吃啊?滚,,滚得越远越好!”也许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太大了,周围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都停下来围住了孔乙己。其中有个人认出了孔乙己,就大声嘲笑道:“孔乙己,我说你怎么没去喝酒啊?你怎么在这儿啊?是不是又想人家偷东西了?孔乙己你的破长衫呢?”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人也跟着哄笑起来。孔乙己这次再也不争辩了,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就这样他在人们的笑声默默地用手慢慢地走远了。偶尔有几个人停下来,议论几句,便又走了。

  次日凌晨,当人们从梦乡中醒来时,孔乙己蜷缩在路边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从孔乙己身边跑过,好奇地停了下来,看了看,又摸了摸。过了一会儿,有几个大人走过来,嫌孔乙己在这里太碍眼,也不吉利,就拖着他的“尸体”扔进了荒山野岭之中。

  孔乙己后传作文(第二篇)

  阴森的荒野中凉风阵阵,“嚎——”,时不时传来几声狼的叫声。树枝上栖息着几只漆黑的乌鸦,它们都睡着了。地上铺满了落叶,静悄悄的。

  突然,一棵大树下的落叶动了动,但很快又停了。周围一只落单的野狼跑了过来,它嗅了嗅,好像发现了什么。它用爪子将地上的那一层厚厚的落叶扒开了,从里面露出一个长长的东西,它用牙齿将那东西拖了出来,竟然是一个人。它好像几天没有寻找到猎物了,闻到了人味,便两眼发光。它张开了血腥的大嘴,那白亮亮的狼牙就要刺穿那人的肉层了。

  “嘿!畜生,!嘿,嘿!”一个身后背竹篓的白发老人,用手中的一根长竹竿,跑上去驱赶那只野狼。但野狼不甘心放弃这到手的食物,它与老人搏斗起来。老人也急了,他不停地挥动手中的竹竿去抽打野狼。过了一会儿,老人和野狼都有些疲倦了,他们都在竭尽全力。终于,老人没有坚持下去,一不留神,他被野狼扑倒在地,狼牙刺穿了他的血管,一道血柱喷了出来,染红了老人的长衫。野狼饱吃了一顿后,对躺在地上的那人没有了兴趣,就转身离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森林里,那人终于动了。他摇摇晃晃地慢慢支起身,他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血腥味,他向前匍匐着。终于他爬到了老人的尸体旁,他回想着,似乎明白了一切。他用两只手支撑着艰难地爬起来,向那个老人拜了两拜。

  这时,从老人那被野狼撕碎的长衫中落下了一本书。他好奇地捡起来,掸去上面的灰尘,看到了“金针刺穴”四个大字。他的心猛然一跳。他又从老人身边不远处的竹篓里找到了几样东西,一些药草,还有一包银针。

  他用自己的一双手,用了一天的时间,在地上扒了洞,将老人的尸首放了进去。天已经黑了,他向山上爬去。深厚远远的传来几声狼嚎。

  当他爬到山腰时,前面出现了一座小竹舍。他爬了进去。屋里弥漫着一股中草药味,周围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体穴位图。他爬到屋后的一条山泉中将身上的污秽洗干净了。如果有鲁镇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大叫道:“鬼啊!他不就是孔乙己吗?”

  在经历过人生的诸多艰难后,孔乙己终于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当他看到那本书时,他就下决心,要学好医术,救治更多的人,完成那位老人未完成的事业。

  他先用将近半年的时间将书本上的内容研究透了,又用自己作为实验对象,终于,他学有所成,并且将自己的腿也治好了。

  在此以后,他踏上了重返鲁镇的路。

孔乙己的长衫(第三篇)

  若要谈起孔乙己,气氛应该是很活跃的,大人笑他,孩子们却也是要笑他的。

  孔乙己穿长衫,常多花一文钱添碗茴香豆——他把自己当作读书人,而他认为,君子就要穿得得体,穿得像个正经的读书人,但大家都看见,他的长衫破破烂烂,享受酒菜也不过站着享用罢。显然他并不那么阔绰,却从不欠债。或许在酒店伙计的眼中,他就是个好面子的人。我觉得,这是他的一种理想化的向往与追求,他总要在酒店这一类公共场合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脸面与尊严——这可能是他稀有的值得自豪的的财富了。

  孔乙己引以为傲的学识学问所体现的是一种愚昧,但归根结底还是当时的封建制度所致。从孔乙己这一个体来看,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一辈子的影响是很深的:他一定在读书上下过苦功,否则被人问起未考取状元之事又怎如此颓唐?他也一定对那段时光印象最深,否则他又怎能将那些并不大有用的之乎者也挂在口中?或许他极力回避着现实,将现实视而不见——但现实所给予他的不过如此:在读书方面冰没有什么成就,而时光易逝,大半辈子已过了去,仍一事无成,而下半辈子还是实在的未知数。他却仍然觉得那些知识是有价值的,他似乎被“训练”得对那些知识极为忠诚。孔乙己来喝酒却不忘考我“茴”字的写法,我那么不屑一顾,他倒如此热心,认真得像位先生,如鱼得水地谈论着回的四种写法,他与大人说笑,引得大人发笑,无奈地,却只得与孩子们搭话,好像他只是个孩子,长着花白胡子,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孩子。

  尽管孔乙己竭力去维持他的“尊严”,愿意做各样的事(甚至偷窃)去维持他“读书人”的生活。没有什么真才实学,还是不可能的。他不愿承认偷了别人的东西,却又去偷了,直到双腿被打折却仍小声辩解着。我不禁好奇,孔乙己在死之前会想些什么呢,是悲叹,是愤懑,还是不甘心呢?我无从得知,他为了面子,做了不少让他失去尊严的事啊。

  若说他活该,我宁愿用“愚昧,迂腐,守旧”甚至“可怜”来修饰他,看到书前的插图,孔乙己弯下腰从碟中取出一颗茴香豆给孩子们,被孩子围着,就像捧着书本在为孩子们讲课般,倘若在今天,不在那时的社会背景下,他总有那么一点可能的,去成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师,我知道这是个荒诞的想法,但写到这,是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了的。

孔乙己的长衫(第四篇)

  作者首先描写了一下这件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一细节看出了孔乙己好喝懒做的性格。但他为什么不脱长衫呢?

  长衫是孔乙己与有钱人唯一的联结点。脱下它,就是脱下了作为读书人的尊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比任何事都要高,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和短衣帮的人相提并论呢?即使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短衣帮”一样,也不能卑下地成为他们,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读书不好,“短衣帮”只能受到人们的轻视,只能在外面站着喝羼了水的酒;读书也不好,科举制度只能碾压你的身心,最后把你扔进社会的角落,让你钱比“长衫”少,干活也没“短衣”会。被无情的社会挤压成只有长衫这空壳却没有灵魂的悲剧人物,是这种冷漠无情的社会所具象出的人物。

  可孔乙己最后还是被迫脱下了长衫。那时他已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他只能用双手走路。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他以前认为穿着长衫,偷些书还可以让他成为一个读书人,现在他是彻底从“长衫”的队伍里被踢出来了。那长衫再也不会维护他的那点面子和尊严,只会让更多的人轻视和嘲笑他。

  通过长衫,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么多人物的性格,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长衫不愧是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

孔乙己的长衫(第五篇)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从来不会欠酒店的钱,只是偶尔就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这就让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让别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邪恶的人,因为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总是那么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绍一样,他穿着长衫,但却永远站着喝酒,他没有钱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帮的人一样,很穷,但却仍然要穿着长衫,装作很有钱的样子,这说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级制度,认为自己的地位始终比其他人要高,就因为自己是读书人,但实际上,他连秀才都没有考到。

  孔乙己他简直就是一个迂腐读书人的缩影,是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终成不了大器,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对他的评价刻薄,就是因为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一情节让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让大家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和蔼的老头。而到了最后,他因为投诉,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仍是用手走着,去买了最后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双手走了出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而大家再也没有见到他,他也永远欠下了酒店那19文钱。他经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但大多数,大家只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没有人会去关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谈论着,他是不是又去偷书了?还是招惹了哪户人家?他即便去偷书,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在偷书,而且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读书人。

  他的结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伤,他大约的确死了,他就是当时那个社会的缩影,当时那个社会的控诉,他的出现,他的结局,都是当时们人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罢了,他一生悲惨,虽然读过书,但也说得耻辱,他身上就没有过几个钱,有的那一点钱都用来买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认为总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愿面对现实,他是一个悲剧,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好笑,总是能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所以,在我们看来,在观众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是一出喜剧,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人都吃不饱饭,无心关心他人的社会,他的故事,和他的经历,是一场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同时,也是一场无聊,且无用的闹剧。

孔乙己的长衫(第六篇)

  你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生活贫困,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一样,却还硬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命,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谓唯一中的唯一。

  你,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你是活在悲惨的人生中、封建的社会中的人。你穷困不得志,但又是个经常挨打的老书生。

  你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你穷得只剩一件长衫,生活窘迫。你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皆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终是社会的牺牲品。你们皆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最终没有进学。穷酸迂腐,抱守残缺,好吃懒做,注定了你的一生。

  最后的你,被人们记起仅是因为那“十九个铜钱”,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悲的多余的透明人。

  未进学,却装读书人,喜欢孤芳自赏,虽始终饿得青白脸色。但又不肯脱下那又脏又破的长衫,因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儿沾沾自喜。满口“之乎者也”、“君子固穷”。别人说他偷书,却死不承认,还为自己辩解“窃书,不能算是窃书。”难道自认为是读书人,窃书就不算是偷吗?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自视清高、自欺欺人的人便是你。

  你,自认其命不凡的一生,但在他人眼里,只不过是一团可有可无的空气,看不到,摸不到,闻不到,谁又在乎你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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