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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2024-06-11 13:33:01文秘文档访问手机版打开翻译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牧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根本上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千百万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染、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5)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设施;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践踏、占用绿化用地;

  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10)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1)随意停放车辆;

  (12)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3)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十四、业主使用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应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好,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篇10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四、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垫付且追究责任。

  五、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七、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报销,原则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账,不得出现帐外资金收支。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十、如违反以上九条,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20元至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0%负担。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2篇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垃圾。三、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3篇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园区企业服务,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岗位规定

  1、全体维修人员必须准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有事情不能上班(包括星期天休息者)都必须向直属主管请假并获批准后,方可不用上班,违者按违反厂规处理。

  2、上岗时不准喝酒,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3、全体维修人员遇到暂时无法维修好的设备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解释原因、请求支援:当值维修员厥不能把修不好的故障设备搁置不理、不修、不通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若因此而导致延误生产或意外事故将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4、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工作单,当日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与上级回报工作,整理好维修工作单上交负责人核查完成情况。

  5、维修工作要及时,在接到报修信息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出现重大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维修人员要爱护所用工具、设备、节约材料,坚持领料手续、专料专用,余料、旧料及时上缴,不得私自处理。

  7、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维修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对维修人员工作安排。

  2、负责对厂区、宿舍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安全检察

  3、负责机电设别零配件的筹划、申购、验收与保管。

  4、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维修员工工作职责

  1、负责对厂区、蓝领公寓水路、电路、电话线路的维修、维护与保持。

  2、园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维修分类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无偿维修

  1、公共部位维修,是指用户共用的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屋顶、楼板、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箱、烟道、排气孔道、共用大厅。

  2、自用部位维修,是指分户门及其以内的门、窗、屋面、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墙、阳台、水、电、表及其以内的管线、器具、暖气分户阀门及其以内的管道、暖气片等。

  3、自用部位维修一律填写维修工作单,统计维修时需要使用的材料,写好明细上报部门主管负责购买,材料到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二)、有偿服务管理制度

  一、有偿服务应从业主的实际需要出发,保证服务质量,不违反服务规定。

  二、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服务属于特约服务范围,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应当收取相应的劳务费、成本费和技术费等,但本着方便租户、为民服务的.原则,应当在价格上优惠。

  三、按规定对有偿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进行公示,并依据此进行服务收费,客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四、当客户需要提供有偿服务时,接待人员应热情细致、耐心了解客户的信息和服务要求、详细说明服务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和原则,作好详细记录,避免服务后因收费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

  五、当一时无法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时,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并表示歉意,视情况积极为客户联系外来单位进行服务。

  六、当无法确定服务费用时,应由维修和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到现场查看,并向就客户详细说明。

  七、服务人员应在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提供有偿服务,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八、服务人员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要求等服务信息,并就服务的注意事项和实施步骤告之客户,征求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作主张。

  九、服务人员在完成服务项目后,应把现场整洁清理干净,并请业主进行验收。

  十、经客户验收合格,在有偿服务申请派工单确认签字后,由服务人员依照所列服务费用现场收费。

  十一、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开具规定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收款项最迟在次日上缴财务部门,不得挪用。

  十二、接受红包、礼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