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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字数:800字点击:时间:2023-05-09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一篇)

  中学生活是我向往的美好时光,转眼之间,我竟然已经成为了中学生的一员,兴奋和紧张包围着我,满怀期待的我走上了初中之路。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小学就像一场惊心动魄而又快乐无比的梦,当这场梦结束时,我有一丝期待,也有一丝不舍。

  踏进初中的大门,文化的气息铺面而来,这也不时提醒着我:加油、努力、奋斗起来!从现在开始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幼稚的小女孩了,我已然是一名初中生了。

  在新的学期我要在操场尽情的奔跑,在课堂上展示我的风采,在新的生活里发挥我的特长,为班级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我们都在同一个新的起跑线上努力、奋斗,拼搏实现自己的梦想,这里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一个个挑战,我对这里的一切事物都感到十分新奇:新的老师、新的朋友、新的教室、新的黑板、新的同桌,还有新的梦想。科目的增加也让我倍感压力,同时我又对此充满好奇,等待着我的是一项项艰巨困难的挑战。我要在这条成长的道路上印上我的脚印,留下我的汗水。

  我是初中生了!“初中生”,多么神圣的字眼啊!我为这三个字感到骄傲,感到自豪!我明白初中生不仅仅是一个称号,更是一种责任,我应该对这个称号负责,我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成为一个初中生,不仅仅是名头上的改变,更是心灵上的提升。

  初中,我来了!我会用我的青春、热血、汗水来证明自己。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二篇)

  我是一个外向的人,平时很活跃,那里人多就去那里凑热闹。但只有一个时候我会变得十分安静,就是在读书的时候。在读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我。

  读书是什么?对我而言,不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念,不用出声,也不用了解每个字的意思,只要脑海中出现了文中的环境和故事,就心满意足了。

  读《陈涉世家》仿佛穿越到了清朝,目睹陈胜、吴广起义的兴衰,与他们共同商量对策,披坚执锐攻占大泽乡。又因为思想的改变使起义昙花一现;读《桃源游记》,仿佛语无领域人一起进入世外桃源,被桃源人邀还家,设就杀鸡做食,向他们讲述历朝各代的变迁,出去后又因无法返回而惊叹,那是一个俗人不可触及的境地;读《岳阳楼记》,仿佛见到滕子京治理下的岳阳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登上岳阳楼,欣赏洞庭湖,衔远山,吞长江的壮丽景色,与范仲淹一起感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读《格列夫游记》由于格列夫见证四个国家离奇无比的事件,与斯威夫特无情讽刺当时腐败的殖民统治……

  当我默默感受书中的一切时,刺耳的铃声,又硬生生的将我拉回现实。

  读书使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我,读书,让我与以往不同。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三篇)

  以前,拥有一颗幼稚的童心;现在,拥有一颗青春的孝心;未来,我将拥有一颗炽热的爱国心。现在的我,不同以往,未来的我,更与现在的我不同。

  小时候,嘴里哼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谁都知道,儿女是妈妈的心头肉啊!以前,只知道嘴馋,妈妈做的饭菜都喜欢吃,不知道妈妈的用心良苦,只是尽情的玩,尽情的享受。有时候甚至还到处乱跑,到处惹事生非,妈妈好几次都想打我,可我知道她舍不得。

  而现在,我长大了,妈妈渐渐老了,尽管她每天很乐观,可仍然掩饰不了她脸上的皱纹,她每天为我们操碎了心。我只顾我自己的,却忽略了我的妈妈,可现在,我明白了,我不仅要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母亲,而且还要多关心父母,了解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父母高兴。现在,我不是小时候那样幼稚的我,因为我长大了,我懂得了要孝敬父母,我的心里永远铭记,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就是母亲的呼唤。是啊,家庭就是要和和睦睦的,想起过去对妈妈的顶撞,真是不应该,现在,我长大了,我要伸出双手为他们遮风挡雨,我他们遮挡阳光,要永远,要永永远远!

  虽然,我还不知道未来的世界会怎样,但是,我要用我自己的能力去报效祖国,我的力量虽微薄,但是我愿助上一臂之力,为祖国的山河添上一笔。世界是要发展,而我不是一成不变的,我要尽心尽力去服务于社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献出自己的爱心,向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撒满爱的种子。

  总之,世界会变得越来越好,我也变得不同以往,我不敢说我会变得最好,但是我敢说,我会比从前变得更好。我,不同以往的性格,不同以往的身份,也不同以往所承担的责任,更不同以往的是我的心。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四篇)

  “乍见的欢喜,潦草的散席,且行啊,笑说离情。”

  经受天池之畔的风雨,路过茫茫戈壁,踏遍五彩的河滩,犁破碧蓝的水影。错过禾木的朝霞,却在喀纳斯的小木屋前仰视到漫天繁星。

  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新疆的土地,只是因为它是心之所向。脑海中无数次浮现争吵的声响,烦躁的面容,加紧的脚步,无数次问自己:“何时得安宁?”面向牧歌山川,顷刻便得到答案。心被埋向戈壁,即使荒芜,却染上澄明的碧绿。

  天山天池带来山水人神的共鸣,使人心境澄明;戈壁黄沙铺天盖地,使人意识到自身渺小;五彩滩层叠于大河之侧,述说造物的奇诡;喀纳斯的长吟,道出自然的奥秘。唯有置身于此地,方能褪去铅华杂念,方能深深坠入思考。西域的疆土上,由至美之景想至深之理。

  有人说,旅行只是过境,所以将其视为娱乐,轻易错过一处处至景。可这片土地,却收留了我浮躁的心,它以独有的辽阔拂去心上沙尘。在这里,荒凉反而让我心如尘埃,轻轻落定。

  我在喀纳斯观星空,那片儿时曾见过的星空已消失好久了,喀纳斯那晚的璀璨,让我欲哭无泪。

  我知道星光转瞬即逝,我明白离开后,自己便不再拥有它们。可此时它给予我震撼,似乎剥离我的身体,它的亮与寒意使人渴望永久地拥有它。恰如苏子游赤壁时之所愿“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这偶遇予人升腾的快感,又带来倏尔抽离的虚无。到最后,只留下第一眼目睹时的触动。犹记Ted演讲中有一集名为《家在何处?》,演讲者说,野火烧毁他的房屋后,他便跑到远处的山坡上,却无意间浸染了夕阳之辉。心竟安宁。

  这是人生赐予的一场偶遇,亦无法永恒,而我至少没有错过它,且能从中窃取它的少许光辉,涂抹在身上。偶遇在客观的时空中是短暂的,但它却可以在人心中达成永恒。我亦愿时时溯流而上,去寻找那记忆中的西域。

  如果离别需要眼泪,它教会我怀恋;如果离别应有笑容,它教会我割舍与释怀。

  既然“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那就冲向自然,用文字绘出最美好的时光。不要太多束缚,而是向山谷长啸。这个瞬间,“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属于你。

  安宁与躁动,永恒与短暂,泪水与微笑。新疆此行,素履所往,以足行,更以心行。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五篇)

  风过无痕,吹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那是似曾相识的味道。我追寻着它,终于我找到了幸福。

  ——题记

  有一段时间里,烦躁、不安让我天天沉浸在失望痛苦之中,仿佛自己深陷泥潭,跌落到了泥泞的谷底。在黑暗中,轻轻的传出一句话:“跟我走,我带你去寻找幸福。

  我走过田野小路,幸福原来就在这里。阳光毫不吝色的撒满道路,我踏着轻柔的阳光,闻着花儿的清香,耳边满是鸟儿的歌唱。我的心被照亮了,这是大自然的恩惠,是世上所有美好事物装点起来的鸟语花香。这种自然的味道原来就是幸福。

  我走过儿时的故乡,幸福原来就在这里。我又回到了这里,缀满槐花的老槐依旧伫立在门前,奶奶依旧在这里,她那慈祥的目光带着槐花的清香落在我的身上,她还是会给我最喷香的槐花饭,奶奶握着长长的竹竿向树枝探去,两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岣嵝着的背略显笨拙,奶奶老了。那一刻洁白的花朵随风舞动,我闻到了爱的味道,她是清甜的,是陪伴着我长大的味道。这种淡雅朴素的味道原来就是幸福。

  我走过原来的失败地,幸福原来就在这里。这里书写了我的一蹶不振,也书写了我的重新站起!但重新回首往事,对曾经的失败却是充满感激,它让我懂得了坚强的可贵,懂得了失去后的珍惜,懂得了在艰难中升华自己的灵魂。幸福原来就在这里。我深吸一口气,这种敢于拼搏挑战的味道,原来就是幸福。

  我终于找到了幸福,从此痛苦烦恼将会离我远去,我展开怀抱,看到冬天之后的春天,失望之后的希望,迎来生命的朗朗晴空。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第六篇)

  北方大漠——恩格贝,一直是我心驰神往的地方,她深沉又富有激情的胸膛,宽厚而诠释自由的脊背,让我在旅行中饱览了无限风情。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既是我向往的地方,即便我穿着草鞋也要前往。我未曾看过沙漠,却不见比他更富有深情与激情的景致。这西北大漠让我想起那一缕缕流光溢彩的绫罗绸缎,那一丝丝金光夺目的绒丝,那一颗颗璀璨绚丽的美钻。她的脊背,有着最完美的黄金曲线,释放着独一无二的魅力。我想,这沙漠,我得去感受一番。

  踏上沙丘,可用心感受沙的柔情。细看那无数细微的沙粒,透着绚烂的日光,数看那稀疏的草木,精神也仿佛随着沙漠的无尽而恍惚淡然了。一棵小树苗,主干已有了几个分支,残零的枯叶拍打着自己,金色的阳光倾泻而下,温柔地为他镀上了一层新衣。她在唱歌,舞蹈……沙漠的气息如此雄厚,仿佛有着无尽的洪荒之力充塞其中,一呼一吸,荷尔蒙也随其活跃疯狂起来,双腿的酸痛也瞬间不值一提了。抓起一把沙土,这不凡的触感蹂躏着末端神经,感觉清爽、柔弱,恍惚间右手一捏,又感到深沉、坚硬。抬头看着耀阳,凶猛拙劣的热浪一阵阵拍打在脸上,也许是我无知吧,我无法用文字记录其中真正的韵味。

  大约也走了些路程,风、苗、沙、蓝天,已经在人眼中变得乏味无比,黄、绿、蓝干枯的色调,侵蚀着头脑。疲惫之时,扭头之间一道道坚毅期盼的眼神投射而去,去往那圣地……漫长的队伍走走停停,像一条江流冲入这是非之地。五彩斑斓的凉帽、五花八色的彩旗、七颜六色的短袖,投下一个个生动美丽的影子,尽管是黑的,光与影巧妙重合。刀光剑影之间我体会到了什么。生如逆旅,一苇以航。生命犹如逆行之旅,即使一叶扁舟也要向前起航。

  阳光映在沙丘上,显得越金黄亮丽,光色泛着一波波的浪沙,一阵微风袭来,宛然间,一排排炙热的沙浪疾驰而去,像一股股弦音击打着人们的衣服。回头望去,一只只脚印印在沙上,零零散散的刻在沙漠富有激情的胸膛上。忽然脚一滑,我低头看着沾满泥土的脏手。抬头间,看着远处稀零的红旗与搀扶的背影,心中一亮:迷雾散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股人情味,很暖、很甜。

  再难的挑战,抵不过人性的光辉;再苦的旅程,抵不过人情的甘露。心中向往的大漠啊,请您引领我,帮助我,去把这时光与情谊定格在恩格贝吧!我愿穿着心灵的草鞋,去朝圣你那宏大的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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