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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味道

字数:1000字点击:时间:2023-06-16

土地的味道(第一篇)

  站在这里,一阵风吹过,心中是甜蜜,是辛酸,是期望,这是一块必须由我自己耕种的土地。这是我的人生。

  我凝视着我的土地,想象着它未来的美丽;我抚摸着我的土地,它并不肥沃,但我有可以努力的双手;我亲吻着我的土地,这是我要为之奋斗的未来。

  当我拿起工具,开始耕种,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不同,我期望着阳光,期望着微风,期望着细雨,但我无法控制上天,我只能接受。但我的力量可以弥补条件的不足,接受挑战,勇于抗争不服输,就像珍妮特·李,不间断的疾病没有击倒她,她一次次从死神手中挣脱,她忘记病痛,专心练球,成就了“九球公主”的美丽。这是坚定,这是执着,这是不屈,她的信念鼓励了我,只要努力就不会被困难击垮,我仰望天空,用坚定的语气告诉自己:“是的,一定行。”

  我努力地翻土,努力地劳作,我的土地并不肥沃,但这并不打击我的信心,做好自己的每一点工作,做的每项程序都力求完美。做自己,不在乎别人的话,努力耕种自己的土地,跳出自己独特的舞步。郭明义一岁时因病残疾但他永远记得父亲的一句话:“嘿,一分不差。”他坚定地走每一步,踏实地迈出下一步,终于成就了自己的一生,跳出了自己独特的舞步,他的信念支撑着我,关注自己的每一步,走好每一步,不论它多少,那都是成功必须的,我挥汗如雨,不在乎每一步的作用,但不懈地做好它。

  我奋斗,我努力,我站在地头,眺望远方,渴望收获,却也有一种淡然,“我来过,我很乖。”这是一句令无数人心酸不已的话。这是小佘艳匆匆走完短暂人生后留下的一句话。她走了,没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样快乐成长,但她收获了爱,收获了人生中最珍贵的感动,她的信念感染了我,我已经收获了,我收获了困难的磨炼,收获了奋斗的成长,这已是一生的财富。

  这是我的土地,一块必须由我自己来耕种的土地,我为它奋斗,为它努力,我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我为它拼搏,期待它的未来,这是我的人生,是必须由我耕种的土地。

土地的味道(第二篇)

  冬日,大雪笼罩了整片原野,眼中全被茫茫的雪占满了,可我不一样,在我的脑海里,透过积雪,这片土地可是一片长春的土地。

  “哗滋,哗滋。”看,我们我们正在烧烤呢!小火点正在不断的冒出,像温柔的小精灵,抚摸着“进口食品”,哇,黄灿灿的玉米晶莹无比微微泛黄的紫薯外酥里嫩,软扒扒的胡萝卜又香又甜,要知道,这种由大地为烤架,树叶为燃料的烧烤在都市里怎么可能见到呢?我们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看着从未流过的口水随着油滋滋油水一起流淌,我们闻到了友谊的香甜。食物被烤得通红通红的,可以吃了,每咬一口,一股脓脓的香味扑嘴而来,满嘴都有泥地的芳香,炭火的炙热。

  这片土地记载了我们的友谊,他被刻画了一个个友谊的脚印,包含了我们每一滴汗水,他,因为被我们的友谊所包含,所以是长春的,现在,我还忘不了曾经和他们一起挖洞穴,捡树叶,或许,你有天来到这片土地,也能见证属于我们的友谊吧?

土地的味道(第三篇)

  暑假我总会回到村里拜访爷爷,村里人差不多都搬到镇上了,爷爷却一直住在老家,只有过年才会到镇上和我们团聚。

  村口那棵龙眼依旧那么挺拔,像一位战士,忠贞地守护着村子。小时候爱吃龙眼,就爬到树上去摘。刚抓到一把龙眼,脚却踩空了,结果狠狠地摔倒田地里。那次摔得特别痛,但是只要把龙眼含到嘴里,就像一位小女孩在撒娇,让人什么都忘了。

  爷爷早在门口等我,他已年过古稀,两鬓的头发全都白了,在他眼角深深的皱纹里,融着对这个村庄,村庄人的全部记忆。地上有一些刚挖出不久的红薯,红薯上的泥还没有掉光,可以闻到一种特殊的薯香,夹杂着微微湿润的泥土味。这又勾起了我小时候和发小们一起烤地瓜的事儿。

  儿时总爱从家里偷拿锄头出来,找一块好地,挖一些地瓜来烤。那几个发小挖地瓜的动作,我至今都记得。只见他握紧了锄头,双脚一前一后站稳,腰部一发力,就把锄头摇摇晃晃地举直了。然后双手奋力一拉,锄头就画出一道弧线深深地锄进地里。还真是把大人学的有模有样的,但最后那向后翻土的动作就学不来了,因为力气实在不够。只能挺直了腰,双手举直一点一点往前推,才翻得起来。

  而现在,独自在家看电视,我总会买来一些现成的地瓜吃,是很香,却总是没有那种感觉,少了发小们的陪伴,少了烤地瓜时被抹得包公似的脸,少了脚下那亲切的土地。

  我陪爷爷去蜜柚田走走。现在已经是夏天,又快到包柚子的季节了。这些柚子个个都长得胖乎乎的,我的手在叶尖滑过,它竟调皮地躲开了。抚摸着粗壮的枝干,我感受到了里面涌动的生命的张力,像村庄的血液在流淌。

  爷爷已年过古稀,干不了田里的重活,脱离土地的爷爷,以在田间行走的姿势和柚子保持水乳般的关系,他说,每当脚踩在地里,心里就踏实。这也是他仍住在老家的缘由吧!

  土地是柚子的母亲,也是村庄的母亲。母亲高贵,她养活了一辈又一辈的人;母亲卑贱,她总是在最低处,接纳践踏嘲笑,甚至遗忘;母亲仁慈,他平等的遵循着自然的道义。无论面对怎样的风霜与赞美,她总是沉默,让柚子开花,结果,他一生都在奉献,一生都聚集着美德。

  爷爷娴熟地点了支烟,单手倚在树干上,缓缓地吐了口,说:“年轻人都去镇里住了,你们也跑到外地读书了。只剩我们几个老头咯,要好好打拼将来出人头地啊!”这话里,除了期盼,我听出了更多的无奈与不舍。爷爷和这些树一样,像忠贞的战士,守着故乡的土地,而我们却成为故乡的逃兵。真的,只有当双脚踏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的内心才是轻盈的。

  天色不早了,也该走了,天色不早了,也必须走了。爷爷有泪,但他只会让泪水流回心里,自己慢慢品尝。望着身后远去的村子,我能听到它在哭泣,像孩子一样不舍地哭泣,瞬间,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成片的柚子,只有鸟儿飞过,谁来安慰孤独的土地?

土地的味道(第四篇)

  雨后,彩虹乍现,土地里散发着芬芳,这时父亲从地里回来了,光着蒲扇般的脚丫子,趾缝里全是泥和土。他总会一屁股坐在门槛上,然后吩咐我说:“丫头,给你爹打点洗脚水来。”

  说是打一点,他哪次不得洗好几遍,哪次不得用上整整一桶水。可是,我愿意给父亲打洗脚水,更愿给父亲洗脚,不骗你的,父亲的脚有着一股雨水和阳光含混着麦子的香气。父亲脚底的老茧摸起来硬硬的,像是舅舅买给我的橡胶球的表皮。有时候甚至会在趾缝里发现有九条命的半截蚯蚓,每次这样我都会抬起头,撇着嘴对父亲说,我妈是骗人的,蚯蚓根本没有九条命。可父亲总是笑着不言语。

  父亲是个不爱说话的人,我们更多的时候是看到他光着蒲扇般的大脚板子,在湿润的泥土里耕作。田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印着他深深地、永远抹不去的脚印,每一颗植物都吸吮着他咸咸的汗滴,每一次丰收都混杂着他厚重浓郁的气息。

  每当夏雨敲击窗扉时,父亲最着急而又最开心的时候就到了。在雨中熟练地把麦子打成捆装在车上。好像麦子多淋一会儿雨就会感冒了一样。等到天晴,父亲又会把麦子捆拉倒场院里晾晒。这时的我最喜欢坐在拖拉机的驾驶室里,把脚丫子放在方向盘上眯着眼睛看着父亲那双蒲扇般的大脚丫不住地吻着光亮结实、热气腾腾的场院。圆场,打场,扬场一气呵成。父亲黝黑光亮的脊背和远处光亮结实的场院似乎混在了一起。

  父亲把脚插在雨后松软的黑色泥土里,扶着犁,深一脚浅一脚地坚定地向着丰收的方向前行。土块,石子,甚至植物干硬的根茎都试图阻挡过他,可都被父亲弓着的身子和结实的皮肤一声不响地战胜了。每个父亲都是女儿心中的英雄,每次我看见父亲黝黑的皮肤,含混着阳光雨水与麦子的光泽,想起他的蒲扇般的脚板,我都会有一种自豪。

  时光荏苒,那双大脚走过几十次春夏秋冬的变换,终于还是不堪岁月的折磨。老茧裂得沟壑纵横,把我深爱的那双大脚刻划得不成样子。父亲仍然耕作,只是不得不穿上鞋子,年老的大脚亦有老骥伏枥的志气,时不时地从鞋子里钻出来,和他再熟悉不过的土地亲密接触。这时,他的脚会在沙石或者蒺藜的洗礼下红肿不堪,脚纹里的泥土会更难清洗,但父亲还会不声不响的,背着母亲偷偷地光着脚丫在地里耕作。

  现在,我长大了,也时常会光着脚丫在下过雨的地里穿梭,我才深深地体会到父亲和这片土地合而为一的感情,父亲深爱这片土地,当脚窝插进这松软的被雨水浸过的泥土里的时候,一种天然的最原始的喜悦油然而生。母亲总会数落我:“光着脚,像什么样子!”“爹是这样的,我为什么不可以!”我冲母亲吐舌头,余光里,看见满鬓斑白的父亲呲着牙憨笑,纯净的像个孩子。

  我和父亲光着脚丫在田里并行着,一大一小的两行脚印里依旧散出阳光雨水含混着麦子的香气,松软的泥土里满是幸福的味道。

土地的味道(第五篇)

  抬头望天,我心头萦绕浓浓故乡情。

  ——题记

  山清水秀,一条好溪如丝带般在风中飘扬,那儿是美丽的仙都——我的家乡。

  每逢假日,我必定要去到鼎湖峰,尽管人山人海,我也会排着长龙似的队伍登到那山顶上俯瞰整个仙都。

  雾乘着风来到鼎湖峰对面的山顶,只见白茫茫的一大片,宛若神仙荟萃。那天清晨,我迎着微风来到顶上,白云环绕着鼎湖峰,他只露出一个笋尖儿,那时,我在想:如果有一座桥能通往那里,那这座桥就是七彩虹。逐渐的,雾消散去了,这时,再看一眼鼎湖峰,他已截然不同——现他摆脱了云的束缚,快乐的像个精灵。只刚下山,清风拂面去,一阵香气迎面而来,瞬间就钻进了我的鼻子中。这抵挡不住的诱惑,使得我有驻足痴望了一会儿,看得越久,便越垂涎欲滴,于是买一份闻着香气尽情地品尝起来。要我说,馄饨这玩意儿在家乡是最好吃的,因为在吃完后,唇齿留香,神清气爽。

  十月的菊花坚强地绽放,黄昏的颜色仿佛与这月开的花相符合,略带一丝迷人。

  十月国庆,又逢一个假日,我照常爬到山顶,这时的鼎湖峰壮如春笋,直插云霄,就像轩辕黄帝伫立在好溪旁。游客们也不辞辛苦,满头淋漓着大汗来观望这擎天柱般的鼎湖峰,口中不绝赞叹:“真美啊!简直是天下第一奇石、奇柱、奇峰,下回一定要带上家人,朋友再来欣赏这人间仙境,天下奇观。”看着看着……我不禁莞尔一笑,像是对这景色而笑,又像是对家乡而笑。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景色美如仙境。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特产好吃而又充满家乡气息。

  我爱这里。我爱仙都人们勤劳勇敢。

  我爱这里。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

  “家乡”,是一个温馨的字眼,她是落叶所能回归的根;她是孤雁所能向往的巢;她是江河所拥有的海。她是我最爱的一片土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是的,正如艾青所说,我——永远爱着这土地。

土地的味道(第六篇)

  江湖飒沓,潮落浮华。多少人安于平凡的一隅,甘愿碌碌一生。亦有多少人选择姿意挥洒,创造属于自己的绚烂。

  人生像一块土地,或者肥沃或者贫瘠,这都不是你可以选择的,而它会是荒芜还是繁盛,由自己的态度决定。你的态度将会影响你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生。

  以清醒的态度,方可耕种出繁盛的土地,尽享巅峰人生。

  一代文学巨擘鲁迅曾站在时代的前沿,以笔代刀,笔调气镇山河,更以铁笔的犀利写下旧时代的悲欢。他以文人的姿态,引领了民族神魂的旗帜。鲁迅是清醒的,所以他也是在这洋场中最痛苦的,但他的脊梁还是站得笔直,笔杆更是戳醒了无数麻木不仁的“围观者”,使之不再沉沦,开始懂得了什么是抗争。

  一支笔划开万丈天幕,是清醒的态度造就了鲁迅辉煌的人生,沉默爆发,声声祝福,让他的土地黑红三层,枝叶繁茂。

  以不屈的态度,方可耕种出茂然的土地,尽享美丽人生。

  在2008年那场让中国为之沉痛的地震中,廖智被身与心的废墟淹没。二十六个小时,她失去亲人,失去双腿,失去婚姻。而如此苦难使她的生命经历涅槃般重生。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忘我奉献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更加怒放的生命,在绝望中一步一步找回希望和梦想,继续用残肢在回报社会中演绎着不屈的力与美。

  若非不屈,廖智怎得今天的硕果,又怎么让原本荒芜的“土地”重拾昨日旧梦?

  以淡泊的态度,方可耕种出清丽的土地,尽享无悔人生。

  掬一捧月色,凝成暗夜的菊香;引两袖清风,拂醒南山的曙光。没了罗绮华服,陶渊明披着霞光织就的布衣更显高贵;没了香车宝马,踩着汗水延伸的土地让他更觉舒畅。他曾经傲然站在满朝文武的风口浪尖,也曾清醒面对歌舞升平的纸醉金迷,而他却用一颗淡泊的心,挺直了自己的腰杆,行走在这菊香阵阵的土地上。

  态度决定着你的土地是荒芜还是繁茂,更会决定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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